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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省级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以下是该系统的一些基本信息和功能:

1. 基本信息:

主办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功能: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年度报告公示及填报等服务。

2. 主要功能:

信息查询: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统一公示查询门户,免费查询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信息公示:企业需要通过系统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并通过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进行公示。

信用报告生成:系统提供信息订阅和自动生成信用报告服务。

信息共享:系统通过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融合,实现与各级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

3. 查询与填报:

查询方式:用户可以通过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

填报流程:企业需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然后登录系统进行年报填报和其他信息的填报。

4. 特别功能:

黑名单与光荣榜:系统设置了“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个查询区域。

新增功能:增加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和商标注册信息的公示功能,优化了年报填报内容和填写提示功能,新增了社保和统计等9类年报信息的填报功能。

通过以上信息,您可以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所需的企业信息和服务。 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的守护者

在山东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它们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成长,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如何确保企业信息的透明和准确,成为了一个重要议题。这时,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运而生,它像一位忠诚的守护者,为企业信用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系统概述:连接政府与企业的重要桥梁

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省级子系统。它不仅是全省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更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对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它是实施网上监管的操作平台;对于各级政府部门来说,它是开展协同监管的工作平台。

这个系统主要由两个门户构成:一个是面向社会公众和各类企业的统一公示查询门户,另一个是面向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协同监管门户。通过这两个门户,企业可以方便地查询和公示信息,政府部门则可以实时掌握企业的动态,实现高效的监管。

二、信息归集: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核心

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是公示系统的重要功能之一。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公示系统归集、公示、共享、使用和管理涉企信息等活动,都必须遵循这一办法。这意味着,企业信息不再是分散在各个部门,而是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实现了信息的统一归集。

具体来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在涉企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交换共享至公示系统(山东)。省级工商部门则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接收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这样的规定,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企业信用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信息公示:提升企业透明度的关键

信息公示是公示系统的另一大功能。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可以及时、准确地公示自己的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这不仅提升了企业的透明度,也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每年必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公示系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填报平台,企业只需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系统,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年报的报送和公示。

四、信息共享:实现协同监管的有效途径

信息共享是公示系统实现协同监管的关键。通过公示系统,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共享和查询依法行政所需要的全量信息,有效解决了信息孤岛的问题。截至目前,公示系统已归集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信息1154万条,全省已有2600多个政府部门通过该系统查询和应用相关部门涉企信息。

这种信息共享的模式,不仅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实现了对企业的全方位监管。例如,工商部门可以实时掌握企业的登记信息,税务部门可以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则可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通过这些信息,政府部门可以更加精准地制定政策,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社会。

五、服务企业:推动山东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

公示系统不仅服务于政府部门,也致力于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通过公示系统,企业可以方便地查询其他企业的信用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同时,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工商局还牵头起草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是能通过公示系统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交相关书面证明。这一举措,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山东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它通过信息归集、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服务企业等功能,为企业信用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未来,随着系统的不断完善和功能的拓展,公示系统将更好地服务于山东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山东打造一个更加透明、高效、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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