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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强化审计监督,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审计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成立于1983年6月,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其主要职责包括:

1. 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本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范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 提出审计报告: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4.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北京市审计局还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单位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

北京市审计局在维护首都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首都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20多个国家的审计机关和审计组织建立了联系,开展了审计工作的交流 北京市审计局:守护首都经济安全的坚实后盾

在繁华的都市中,有一支队伍默默守护着经济的健康运行,他们就是北京市审计局。这个机构或许不像公安、消防那样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但他们的工作却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北京市审计局,一个听起来有些严肃的部门,实际上却承担着维护首都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首都经济建设等多重重要职责。

历史沿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正式成立了北京市审计局。这一刻,标志着北京市审计监督体系的正式建立。从成立之初,北京市审计局就肩负起了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重任。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北京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北京市审计局也不断壮大,从最初的几个处室,发展到现在拥有11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的规模。2018年11月,北京市审计局更是承担了更多的职责,将北京市发改委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等划入自身,职能更加全面。

北京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北京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这意味着,从市级的财政预算到区县政府的财政收支,从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到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在北京市审计局的监督范围内。

2.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北京市审计局负责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参与起草本市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同时,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范和指南并监督执行。这些工作确保了北京市的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 审计监督与结果报告:北京市审计局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等机构报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以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这些报告不仅是对审计工作的更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促进。

4. 直接审计事项:北京市审计局直接审计国家及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县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等。

北京市审计局的内部结构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北京市审计局内部设立了多个职能处室。这些处室各司其职,共同构成了北京市审计监督体系的核心。

- 办公室(行财处):负责本机关的政务工作,包括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此外,还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联络特约审计员,编制审计工作计划,统计审计成果,协调本机关和专业分局审计事项,以及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房管、房改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 法制处(调查研究室):组织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编辑有关审计方面的法规、规章汇编,组织审计执法监督检查,复核重大审计事项,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本市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归口管理,组织对社会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和综合经济监督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审计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 财政审计处:拟订本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综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区、县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协调、指导财政审计分局所分管行业的审计业务,协调、指导区县审计局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所属街、乡、镇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所分管行业的审计决定进行复核,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 金融审计处:拟订所分管行业的审计计划,综合汇总审计结果,组织、协调、指导金融审计分局对本市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北京市审计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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