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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透明公正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

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由山东省工商局主办的权威平台,旨在提供全省企业信息查询、年度报告公示及填报等服务。以下是该系统的基本介绍和主要功能:

一、公示依据

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示。

二、系统功能

1. 信息查询:

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用户可以通过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关键词的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条记录。

2. 信息填报:

企业可以通过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的填报。

3. 信息公示:

系统通过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展示企业经营状况的“成绩单”和“光荣榜”,促进企业珍惜和重视信用,依法诚信经营。

4. 政府共享与应用:

系统面向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提供协同监管的工作平台,支持政府部门共享和应用企业信息。

三、使用指南

1. 访问系统:

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建议使用IE8及以上、FireFox、Chrome等主流浏览器。

2. 注册与登录:

企业首次填报信息需进行企业身份认证注册,填写企业注册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系统将进行校验。

3. 信息填报:

企业登录后,可以通过系统填报年度报告、资质资格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等。

4. 信息查询:

社会公众无需注册即可查询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年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结果、异常名录信息等。

通过以上介绍,您可以对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如需进一步操作,可以访问相关网站进行详细查询和填报。

想象你在山东创业,每天忙于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却对企业的各种信息公示感到头疼。别担心,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来了,它就像一个全能的助手,帮你轻松搞定企业信息的公示和管理。今天,就带你深入了解这个神奇的系统,看看它如何让企业运营更高效、更规范。

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的“一站式”管家

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称公示系统(山东),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省级子系统。它不仅是全省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还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更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网上监管的操作平台,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的工作平台。有了它,企业信息公示不再是繁琐的任务,而是变得简单高效。

功能强大,操作便捷

公示系统(山东)的功能设计充分考虑了企业运营的实际需求,操作起来非常便捷。比如,你可以通过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条记录。如果你需要填报年度报告或其他信息,只需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即可进入填报界面。

登录系统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可以选择工商联络员方式登录。在首次填报前,需要先进行联络员注册,如果备案信息发生变化,请进行联络员变更。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年报年度,仔细阅读填写须知,确认无误后,即可根据系统提示项,据实填写年报信息。年报中部分数据可自行选择对外公示或不公示。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并公示”,检查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果没有问题,点击“提交并公示”,出现“提交成功”即可,年报任务就大功告成啦!

信息全面,查询方便

公示系统(山东)的信息非常全面,涵盖了企业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纳税信息、社保缴纳信息等各个方面。你可以通过系统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同时,系统还提供了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的详细指南,让你轻松完成年报申报。

比如,你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首先,登录公示系统(山东)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点击“确定”后进入登录界面,以企业选择工商联络员方式登录为例,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弹出,再输入密码,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正式填报;点击“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

规范管理,强化监管

公示系统(山东)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示服务,还强化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归集、公示、共享、使用和管理涉企信息等活动适用本办法。这意味着,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否则将面临处罚。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涉企信息归集的路径和时限,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在涉企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统一通过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交换共享至公示系统(山东);省级工商部门应于20个工作日内将接收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全省涉及“双告知”和“证照分离”的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门户,实现涉企信息的互联共享。

数据共享,助力发展

公示系统(山东)的一大亮点是数据共享,它为全省各级各部门提供了用户名和密码,并设计了信息提供、信息接收、信息管理、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应用模块,全省各级各部门可通过该系统共享和查询依法行政所需要的全量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信息孤岛”的问题,也为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化支撑平台。

截至目前,公示系统(山东)已归集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信息1154万条,全省已有2600多个政府部门通过该系统查询和应用相关部门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在归集工商部门实时企业登记信息基础上,还归集了涵盖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联合惩戒信息、纳税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支持各级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产业分析、区域对比,为政策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撑,有利于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减少证明,降低成本

公示系统(山东)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减少制度性成本。山东省工商局牵头起草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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