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成立于1995年1月,前身是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北京市人民政府。2004年3月,北京证管办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
主要职责
北京证监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监督管理证券期货业务:对辖区内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私募基金、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 防范和处置市场风险:防范和处置辖区有关市场风险。
4. 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处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
5. 调解业务纠纷:调解辖区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
6. 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开展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
7. 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8. 履行其他职责: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北京证监局内设20个处室,具体包括:
办公室
党务工作办公室
纪检办公室
信息调研处
公司监管一处至四处
机构监管一处至二处
期货监管处
债券监管处
私募基金监管处
综合业务监管一处至二处
稽查一处至二处
法治处
会计监管处
市场监管处
近期工作
1. 2025年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2025年4月18日,北京证监局召开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2024年工作成效,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
2. 对私募基金公司出具警示函:2025年4月23日,北京证监局对包括北京海纳百泉投资在内的四家私募基金公司出具警示函,原因是未能恪n3. 责令改正监管措施:2025年4月18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原因是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北京证监局在维护辖区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通过各种监管措施确保市场的健康运行。北京证监局,这个名字在财经圈里如雷贯耳。它不仅是监管市场的“眼睛”和“手”,更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力量。最近,北京证监局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市场的神经。那么,这个机构究竟有哪些故事呢?让我们一起走进北京证监局的日常,看看它是如何守护着这片金融热土的。
北京证监局的职责与使命

北京证监局的前身是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1月,隶属于北京市人民政府。1999年7月,它成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更名为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简称北京证管办。2004年3月,正式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北京证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辖区内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私募基金、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此外,它还负责防范和处置辖区有关市场风险,依法查处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辖区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开展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北京证监局还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监管工作: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

2024年,北京证监局全面落实新国九条”,一体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辖区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重大领域风险持续收敛、监管执法效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结构稳步改善,资本市场首都板块”示范效应进一步凸显。2024年5家公司平稳退市,2家公司完成破产重整。171家上市公司累计实施股票回购193.4亿元,317家公司合计分红1.2万亿元,中字头”和优质公司开展中期分红4000余亿元,占比超全市场70%。2024年至今新增沪深北上市公司6家,首发融资63.1亿元,新增并购重组11家次。截至2025年3月底,北京辖区共有沪深北上市公司477家,排名各辖区第三,总市值20万亿元,排名各辖区第一。
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财务造假、占用担保、违规减持、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等问题,回报投资者能力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北京证监局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公司对照自查、不断改进。
强化私募基金监管:典型问题通报

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2025 年第 1 期 总第 8 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北京证监局发现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为督促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合规管理,现将相关违规案例及监管要求详细通报。
通报中提到的主要问题包括:基金募集环节的基金未备案、合格投资者人数超出限制、向投资者承诺收益等;基金投资环节的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试点机构名单调整:探索推进证券类私募主体监管
2024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实施《北京辖区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报。通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监管和服务的主动性、前瞻性,持续提升私募基金的合规运作,北京证监局制定了《北京辖区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并选取了20家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首批试点机构。
试点工作主要基于四项原则开展:一是试点工作为北京证监局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四早”要求,自主探索开展的试点机制,试点机构名单仅限于北京证监局日常监管使用;二是首批试点机构选取标准为管理规模较大、涉及投资者较多的证券类私募机构;三是《方案》前期已向试点机构充分征求意见并获得试点机构的认可,以及时掌握机构信息、畅通监管与市场沟通为目标;四是通过试点工作及时传导监管要求,听取市场机构建议意见,以此提升辖区机构合规能力,促进辖区私募机构高质量发展。
深入走访北交所上市公司:凝聚监管合力,共促高质量发展
2024年12月31日,北京证监局联合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相关公司所在地区政府和北交所等部门共同走访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大消费概念北交所上市公司,联合北交所走访智慧交通领域上市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